校內各單位:
根據湖北省委辦公廳和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建立健全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幫扶工作機制的通知》(鄂辦發〔2021〕15號)要求,對本輪駐村時間滿2年的駐村第一書記和工作隊員,實行期滿輪換、壓茬交接,省、市、縣同步輪換。為做好相關工作,我校擬選派3名干部赴宣恩縣開展駐村幫扶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駐村幫扶工作崗位
華中師范大學駐湖北省宣恩縣椒園鎮中壩社區工作隊隊長(兼任駐村黨組織第一書記)1名,隊員2名。(工作隊派駐地點服從省里統一安排,若省里調整我校對口幫扶點,駐村工作隊需相應變更駐村地點)
二、選派人選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紀律性強、服從工作安排,工作業績突出,作風過硬、有吃苦精神和奉獻精神。
2.擔任隊長應為現任副處職及以上領導干部,具有1年以上黨齡;擔任隊員應為在崗且達到晉升六級職員條件的七級職員。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次。
4.身體健康,有農村工作經驗或鄉村振興方面專業技術特長,文字能力、表達能力強的優先選派。
5.家庭支持,能按照駐村工作要求,長期在駐村崗位工作。
三、任職期間的管理
1.任期一般不少于2年,試用期為2個月。
2.擔任隊長的干部為五級職員或正高職稱的,任職期間按正處職干部標準發放關鍵崗津貼;為六級職員或副高職稱的,駐村期間享受五級職員待遇,駐村任務結束,經考核合格,回校后符合申報五級職員條件的可優先聘為五級職員。
3.擔任隊員的干部,駐村期間享受六級職員待遇。駐村任務結束,經考核合格,回校后可優先聘為六級職員。
4.駐村期滿且考核合格的,視同一個崗位工作經歷。
5.駐村干部只轉組織關系,不轉行政關系和工資關系。駐村期間,學校的福利待遇保持不變。
6.駐村干部在駐村期間要嚴格遵守工作紀律,執行任職單位作息時間,按照任職單位要求落實請銷假制度,參加任職單位的年度考核,駐村期滿前,由任職單位作出鑒定,學校備案。
四、選派程序
1.發布通知。
2.個人報名。凡符合條件的干部,填寫《華中師范大學選派駐村工作隊員成員報名表》(附件),報名前須征得所在單位主要負責人同意。
3.資格審查。
4.確定人選。黨委常委會討論決定任職人選。
五、有關工作要求
1.請各單位高度重視此項工作,及時將本通知轉達給符合報名條件的同志。
2.請有意報名的同志于2025年6月26日11:00前將報名表紙質版交至辦公室行政樓附樓103,電子版發送至郵箱1543364922@qq.com。
工作聯系人:程浩 027-67861597
黨委組織部 人事處 國內合作與培訓管理處
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