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單位和個人向我校相關部門反映:鄂州市某房地產投資有限公司發布所謂的與我校教代會執行委員會簽訂的《定向開發合作協議》,對外宣稱負責我校梁子湖校區配套教師住宅定向開發。為了維護學校的聲譽,保障學校的合法權益,特聲明如下:
一、我校梁子湖校區自獲得教育部批復后,并未委托任何單位或個人進行任何形式的投融資開發建設,更未與任何機構或個人簽訂定向合作協議,凡以我校梁子湖校區名義進行的投融資行為均涉嫌違法,望社會公眾切勿上當受騙。
二、我校梁子湖校區建設指揮部是學校負責梁子湖校區建設的唯一機構,全面負責梁子湖校區的開發建設工作。
三、我校保留對任何假冒學校名義、侵犯學校合法權益的單位和個人依法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反映情況或舉報聯系方式:027-67861729,聯系人:李老師。
華中師范大學
2017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