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黨委、黨總支:
為進一步加強校團委領導班子建設及骨干學生培養,促進校團委與學生的溝通聯系,經研究決定,在全校研究生中選拔第九屆校團委副書記(學生),現就推薦校團委副書記(學生)候選人工作通知如下:
一、崗位設置
校團委副書記(學生)2名。
二、推薦條件
1.中共黨員;
2.年齡不超過30周歲(1987年9月1日以后出生);
3.全日制博士生或特別優秀的碩士生;
4.曾在校、院兩級共青團與學生會組織中有學生干部經歷;
5.熱心共青團及青年學生工作,在任職期間能夠保證將主要的時間和精力履行崗位職責。
三、選拔程序
1.各分黨委、黨總支推薦。各單位要高度重視校團委副書記(學生)的推薦選拔,積極做好本單位的宣傳、發動和報名組織工作,每個單位最多推薦候選人1名。請各單位于9月25日(周一)11:00前,按要求填寫《華中師范大學團委副書記(學生)崗位推薦表》,經分黨委(黨總支)審核蓋章后,交至校團委組織部辦公室(行政樓附樓301辦公室),電子版發送至郵箱:ccnutw@qq.com,聯系人:王濤,聯系電話:67867625。
2.資格審查。校團委對推薦候選人進行資格審查,并公示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名單。
3.競崗演講與答辯。學校組成專家組,根據競崗者的演講和答辯進行評分。
4.考察。依據答辯成績,按崗位需求的1:2比例確定考察對象,由學校組織專人對考察對象進行考察。
5.公示。對擬任人選進行公示,經報批后由學校組織部門正式任命。
四、崗位管理
1.校團委副書記(學生)根據工作分工,享有相應的職權,在職責范圍內獨立開展工作。
2.校團委副書記(學生)不占學校干部編制,不占校團委干部職數,不套定行政級別。
3.聘期內按月支付一定的工作酬金。
4.崗位實行任期制,任期為1年。
5.實行試用期制,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滿后進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繼續任用;考核不合格者,免去職務。
五、本實施方案由學校黨委組織部、校團委負責解釋
中共華中師范大學委員會組織部
共青團華中師范大學委員會
2017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