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簡介
根據我校與臺灣師范大學、彰化師范大學、高雄師范大學、臺中教育大學、屏東大學、臺北教育大學、臺北市立大學、中興大學、中央大學、中正大學、金門大學、臺灣中山大學、臺灣科技大學、臺灣清華大學、臺灣藝術大學、中原大學、實踐大學、輔仁大學、東吳大學、東海大學、中國文化大學、銘傳大學、佛光大學等23所姊妹學校簽訂的校際交流協議,我校將于2018年春季向上述學校選派交換生75人左右,我校選派的學生可到上述學校學習相關專業的基礎課程,學習期限為半年左右,派出時間擬定在2018年2月初至2018年7月(視院校專業而定),交換生學成返校后將繼續攻讀本校學位課程。上述23所學校的基本情況及錄取人數請參閱以下信息:
臺灣師范大學(2人):http://www.ntnu.edu.tw/
彰化師范大學(2人):http://www.ncue.edu.tw/front/bin/home.phtml
高雄師范大學(3人):http://www.nknu.edu.tw/
臺中教育大學(5人):http://www.ntcu.edu.tw/newweb/index.htm
屏東大學(4人):http://www.nptu.edu.tw/bin/home.php
臺北教育大學(2人):http://www.ntue.edu.tw(限本科生報名)
臺北市立大學(10人):http://www.utaipei.edu.tw/bin/home.php
中興大學(2人):http://www.nchu.edu.tw/index1.php
中央大學(5人):http://www.ncu.edu.tw/
中正大學(2人):https://www.ccu.edu.tw/
金門大學(2人):http://www.nqu.edu.tw/cht/index.php
臺灣中山大學(5人):http://www.nsysu.edu.tw/bin/home.php
臺灣科技大學(2人):http://www.ntust.edu.tw/home.php
臺灣清華大學(3人):http://www.nhcue.edu.tw/
臺灣藝術大學(1人):http://www.ntua.edu.tw/
中原大學(3人):http://www.cycu.edu.tw/
實踐大學(3人):http://www.usc.edu.tw/
輔仁大學(2人):http://www.fju.edu.tw/(派出時間為2018年秋季學期)
東吳大學(2人):http://www.scu.edu.tw/
東海大學(5人):http://www.thu.edu.tw/
中國文化大學(3人):http://www.pccu.edu.tw/
銘傳大學(4人):http://www.mcu.edu.tw/
佛光大學(3人):http://www.fgu.edu.tw/
二、遴選條件
1、 本次選派對象為我校全日制本科二年級、三年級學生,碩士研究生一年級學生,二年級學生(限三年制研究生報名)。
2、 交換生要求身心健康,學習成績優秀,語言能力突出,行為端正,遵守當地法律和兩校規章制度,尊重當地的風俗習慣。
3、 交換生須在規定的學習期限結束后回到學校繼續學習。對于不按期返校或滯留不歸者,雙方學校均不為其辦理任何學業證明材料,一切責任由本人承擔。
4、 根據交換協議,雙方學費互免,生活費、住宿費、保險費、往返旅費及其他相關費用均由學生自行承擔。我校交換生一旦被錄取后,中途不得以任何名義退出。
三、申請材料
申請者需按要求逐項認真填寫《華中師范大學派往港澳臺姊妹校交換生推薦表》(見附件),經所在學院簽署意見后,連同入學以來成績單(碩士研究生提供本科和研究生階段成績單)一同送交港澳臺事務辦公室。推薦表電子版請以第一志愿報名學校+姓名命名文檔發送至ccnugat@sina.com。(須在報名截止日期前發送)
四、遴選程序
1、 報名
時間:2017年9月14日——2017年9月30日17:00,逾期不受理報名材料
地點:港澳臺事務辦公室(國際園區1號樓309辦公室)
2、2018年春季赴港澳臺交換生項目說明會
時間:2017年9月20日(周三)中午12:30-13:30
地點:國際園區逸夫會議中心1樓學術報告廳
3、 筆試和面試
①筆試
時間:2017年10月11日(周三)上午12:30-13:10
地點:國際園區3號樓,請報名同學提前20分鐘侯考,詳情瀏覽國際園區3號樓1樓和港澳臺事務辦公室門口張貼的考試人員分組名單。
②面試
時間:2017年10月11日(周三)下午13:15-16:00
地點:國際園區3號樓,請報名同學瀏覽考試人員分組名單,并在國際園區3號樓指定教室候考。
4、 確定候選人:根據報名材料和考試成績,經學校相關部門綜合考評,擇優確定候選人。
5、 推薦候選人:電話通知候選人于10月16日(周一)中午12:30開會,地點屆時通知。候選人需填寫港澳臺姊妹學校申請材料,經港澳臺姊妹學校審核通過后,確定交換生資格。
6、 辦理出境手續:在學校統一安排下,辦理赴港澳臺手續。
7、 交換學習:根據姊妹學校春季開學時間赴港澳臺地區交換學習。
8、申請獎學金:交換生返校后一個月內提交:《華中師范大學港澳臺學習交流獎學金申請表》;學習交流總結等材料,可以向港澳臺事務辦公室申請華中師范大學港澳臺學習交流獎學金。
五、聯系方式
董珊老師,聯系電話:67865079
E-Mail: ccnugat@sina.com
六、歡迎符合條件的學生參加項目說明會及申報以上交換生項目,請各學院將此通知予以張貼,做好組織報名和推薦工作。
港澳臺事務辦公室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