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單位及人員:
根據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國家留學基金委)的工作部署, 2017年國家公派博士生導師短期出國交流項目工作已于日前正式啟動。現將有關文件精神和我校具體安排通知如下:
一、選派計劃
1.2017年全國計劃選派500人,選派類別為高級研究學者。
2.交流訪問期限及資助期限為一個月。
3.資助內容按高級研究學者資助標準執行。
二、入選條件
1.具有中國國籍,且為我校正式工作人員,熱愛祖國,熱愛社會主義,具有良好的政治和業務素質。不包括已獲得國外永久居留權人員。
2.應為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派出學生的國內博士生導師。重點支持與留學院校國外導師有實質性合作、有較強國際交流能力的博士生導師。
3.身心健康,申請時年齡不超過60歲(1956年3月20日以后出生)。
4.應已獲國外大學或機構正式邀請信,邀請方須為派出學生的外方指導教師或外方指導教師所在院校/機構。
三、選拔辦法
1.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采取“個人申請,學校審核推薦”的方式進行選拔。
2. 2017年3月10日前:申請人按照《2017年博士生導師短期出國交流項目申請材料及說明》(見附件1)準備申請材料,并提交電子版至研究生院。
3.2017年3月10日至3月19日:學校根據國家留學基金委的要求,對申請人的材料進行審核。確定推薦人選。
4.2017年3月20日—4月5日,被推薦人登陸國家公派留學管理信息平臺http://apply.csc.edu.cn進行網上報名。并按照《申請材料及說明》提交一套書面申請材料至研究生院留存(留存期限2年)。
5. 2017年4月12日前,學校將正式公函及《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人員申報初選名單一覽表》(由國家公派留學管理信息平臺自動生成并打印)寄送至國家留學基金委,并通過信息平臺提交申請人的《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出國留學申請表》(訪學類)及所有附件材料。
6.錄取結果將于2017年6月公布。申請人可登錄國家公派留學管理信息平臺查詢錄取結果。
四、派出及管理
1.本項目選派人員留學資格有效期保留至2018年3月31日。選派人員應合理安排教學科研工作,保證按期派出。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學資格將自動取消。
2.選派人員在派出前免簽《資助出國留學協議書》,免交保證金。
3.選派人員不受國家公派留學回國服務期限制。
4.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教育部出國人員上海集訓部、廣州留學人員服務管理中心向選派人員預支在外一個月獎學金生活費,并預訂往返國際機票。
5.派出人員應自抵達留學所在國后十日內向中國駐外使(領)館教育處(組)辦理報到手續,在外期間應自覺接受其管理。
6.派出人員在外交流訪問時間不得少于四周。凡不足四周者將追繳相關費用。
7.為進一步加強對派出人員的管理。錄取人員派出前,需提出明確工作任務,并在回國后及時接受學校考核,撰寫詳細訪問報告(附件2)。回國后一個月內將訪問報告及護照復印件(含簽證頁)提交研究生院考核。學校負責將訪問報告復印件、派出人員考核情況及派出人員護照復印件(含簽證頁)提交至國家留學基金委規劃發展部。
五、其他
1. 有關本項目的通知及其他材料說明等,可登錄國家留學基金委主頁(http://www.csc.edu.cn),點擊“出國留學-申報指南”、《2017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人員選派簡章》中的“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查閱“博士生導師短期出國交流項目”。
2.聯系方式:聯系電話:67866916
電子郵箱:yjspy@mail.ccnu.edu.cn
辦公地址:研究生院308室
研究生院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