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內各單位:
根據教育部、省教育廳有關通知精神,為切實做好寒假、春節期間學校安全穩定工作,預防和減少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災害事故的發生,確保校園和諧穩定和師生員工人身財產安全,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認真開展安全宣傳教育。各單位要認真開展一次以防火、防盜、防騙、防人身傷害等為主要內容的宣傳教育活動,切實增強師生員工的安全防范意識。社區要加強轄區居民的安全宣傳教育,強調用水、用電、用氣安全和貴重財物的安全防范。人若較長時間離開住所,一定要關窗、鎖門、關水、斷電、關煤氣等,并委托鄰里相互關照。要自覺落實“禁鞭令”有關規定,在禁鞭區域內做到不儲存、不燃放煙花爆竹,切實做好防火工作,防止各類事故的發生。
二、嚴密組織安全隱患排查。各單位領導要組織力量,按照《2016寒假前安全檢查登記表》內容,對本單位進行一次認真、全面、細致的安全隱患排查,排查的主要內容包括:1、安全制度、值班巡查制度落實情況;2、重點部位的物防、技防設施運行情況及消防設施設備完好情況;3、安全通道暢通情況,4、各類電器設備使用情況及違規用火用電情況;5、電器線路老化、超負荷現象等。請將安全檢查情況在《2016寒假前安全檢查登記表》中如實填寫,并于元月16日前報學校辦、保衛處。
三、切實加強場地人員管理。加強宿舍門禁的管理,不得隨意關閉門禁及紅外對射防盜設施,拒絕閑雜人員進入宿舍樓。留校學生特別是女生應因地制宜集中住宿,不得單獨居住,離校學生的貴重物品應隨身攜帶,無法帶走的,應交本棟值班人員或輔導員集中保管,無人住宿的寢室應貼上封條,并斷水斷電。留校學生應嚴格遵守學校的相關規定,嚴禁在寢室內違規用火用電,一經發現應立即制止并沒收違規器具,同時上報相關院系予以教育和處罰。離開寢室時應關閉所有用電設施,嚴防事故發生。辦公樓、教學樓除值班人員,其他人員一律不得留宿。
四、嚴格落實各項制度。1、嚴格落實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元月16日前各單位要向學校辦、保衛處報送寒假值班人員安排情況、領導帶班情況聯系方式、留校學生名單及住宿安排。各單位要嚴格按照值班表落實人員值班,確保人員在崗在位。2、嚴格落實巡查制度。物業管理部門、學生宿舍管理部門、特別易燃、易爆、劇毒、放射等危險物品存放保管部位、珍貴文物、檔案、圖書資料等存放部位、重點實驗室、微機室、財務室、行政樓、教學綜合樓、水電、通訊、電視網絡等重點要害部位要落實值班看守和巡查,嚴防敵對勢力和刑事犯罪分子的盜竊和破壞。保衛部門要加大校園面的治安管控。充分利用監控視頻電子巡查、校園110車輛流動巡邏、保安人員分區分片定點24小時巡邏布控等手段,加強學校重點部位的巡控,全天候受理師生員工報警求助,做到“有警必接、有難必幫、有險必救、有求必應”。3、嚴格落實上報和應急機制。各單位在落實好值班制度的基礎上,要成立應急專班,遇重大安全事故能第一時間到現場參與協調處置。各類值班人員要做好值班登記和交接,遇重大情況要及時上報,確保做到情況能發現、問題能處置、信息能上報,杜絕瞞報、漏報、遲報等現象的發生。放假期間,學校行政值班電話:67868046,保衛處值班電話:67868110或內線“8110”。
華中師范大學學校辦 保衛處
二〇一七年元月五日